所以哪怕是叶劲狮子大开口,都得答应,毕竟现在香江就他一位能扛那么高的票房。
物以稀为贵,要价高也属正常。
何贯昌听他这么说,也只得罢了。
……
蔡勇昌随后将邹文淮的答复托陈自強转告给了叶劲。
叶劲听罢之后,觉得还算满意。
三百万港币预算、三十万港币宣传费、十二家上映戏院,两成五的上座率,四六分成……这些条件都还不错。
叶劲随后就答应了下来。
六月六号,《醉拳》票房突破五百万港币之时,叶劲也正式跟嘉和签约,共同成立电影公司。
除了叶劲跟邹文淮达成的那些条件之外,合约还新增加了几条附加条款。
一是合约期限为五年时间;二是未经嘉和允许,叶劲不得擅自为其他电影公司拍戏;三是未得嘉和允许,叶劲不得擅自引入第三方资本。
加上这三个条款,也是为了保护嘉和自身利益。
不然叶劲拿到五百万港币之后,就把公司关门了,那嘉和岂不是要鸡飞蛋打么!?
对于这三条,叶劲倒也没再讨价还价。
加盟嘉和,本来就是他计划的一部分。
因为只有嘉和这样的巨头,才能将他送上国际舞台。
这一点,香江其他任何一家电影公司都做不到,就连萧氏影业也没有这么大的魄力。
其实萧氏也曾跟外国的电影公司合作,甚至也曾经投资过好莱坞的电影。
比如七五年,萧氏跟英格兰德的知名电影公司,以出产怪物电影成名的咸马公司,合作拍摄《七金尸》,全片基本都是英语对白,主要面向海外发行。但这部土洋结合的电影,票房却遭遇惨败。这使得萧氏之后很长一段时间,不敢再扩展海外市场。
相比起来,嘉和早期送成龍去好莱坞发展,先后投资制作的《杀手壕》、《威龙猛探》票房口碑也不佳。但嘉和却没有就此止步,依旧投资拍摄《炮弹飞车》系列、《忍者龟》系列等等,终于还是成功把成龍捧成国际巨星。
由此可见,嘉和要比萧氏气魄大得多了。
叶劲在两大巨头间,也更倾向于嘉和。现在既然已经加盟,自然不会轻易离开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