颤抖!
莫名的颤抖!
从脚指头到手指头,再到头皮。
浑身的每一个细胞,都在剧烈的颤抖着。
史密斯眼睛已经变得血红,血丝填满了眼球的每一丝空😔间。
让他看起来就像☘⛑是传说中的吸血恶魔一样恐怖。
但只♓🇻有他自己知道,他现在究竟有多害怕,多恐惧。
就连脑袋里的神经,都在不受控制的抖动。
肾上♓🇻腺素更是不受控制的分泌,让他又是亢奋,又是成倍的恐惧。
他甚至能感🜂受到每一丝风吹进毛🐩🂠细孔,席卷他的全身。
很久以前,他并不怕死。
曾🛞🝝经,他也是个刀口舔血,每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战士。
哪怕身体挨了三枪,依然可以和对手拼命。
甚至连肠子都流出来,他也🛟🝥能用手提着,和敌人战斗到底。
但现在,他已经不再是曾经的那个战士了。
身居高位太久。
拥有大量的手下,赚了太多的钱。
美好的生活腐蚀掉了他身体里的凶悍。
奢靡的享受埋葬了他悍不畏死的精神。
现在的他,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战士了。
面对如👬此危险情况,🞔📶🟙他根本无法像以前那样,从容淡定的做🐾出有效判断。
“长官!”
一个佣兵大吼,把史密斯吓了一激灵。